当前位置:首页 > 委员履职 > 委员建言

吕明安委员代表市民革建议:优化“党组织领办合作社”发展路径 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

发布日期:2022-12-30 10:30浏览量:【字体:  

当下,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正在深入推进,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已成为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。截至今年6月底,我市“党组织领办合作社”已建立70个村级合作社、9个镇级合作联社、1个县级合作联社,吸纳入社村民6420户15409人。70个试点村集体经济收入3112万元,村均44.46万元,同比增长56.25%。帮助入社村民增收2459万元,人均增收1595元。

建议:

(一)健全考核机制,细化指标到镇到村。建议将“党组织领办合作社”作为乡村振兴的“牛鼻子”工程来抓,以组织振兴、产业振兴带动人才振兴、文化振兴、生态振兴。强化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,明确各部门、各县市区、各结对帮扶单位的职责任务,细化指标落实到镇村。

(二)完善管理架构,构建激励约束机制。依法合理构建合作社经营管理架构,并列入合作社章程中。设立理事会(村党支部)领导下的经理一职,经理可向社会公开选聘,同时加强财务公开和定期审计。

(三)扬长避短,科学选定主要经营范围。根据村主导产业选准合作社的主要经营范围,避免千社一面,争取各取所长、一社一业。

(四)将“双招双引”融入领办工作之中。资金、人才是合作社发展不可或缺的资源禀赋,要克服小农意识,大力“双招双引”。

(五)建立全方位、多角度的廉洁监督体系。牢固树立合作社为民的思想。出台合作社管理细则,实行监事会与村监委会相互兼任,尊重并保障村民监事履职尽责。推行合作社社务定期向上级组织专题报告、镇街委托第三方审计的机制。

(六)加强脱贫村领办工作专项指导。针对脱贫村的现实状况,既要建立推进考核机制,确保政策落地落实;又要有先有后、一村一策,因村而宜。